沈挽喝得有些醉,两颊红彤彤的。
她激动地和许千树讲着朋克文化,从起源地讲到发展历史,再从发展历史讲到国内的领头乐队,如数家珍。
许千树走在她边上,静静地听着。
和沈挽认识也有几个月了,他从未见过沈挽如此神采奕奕的模样。
之前不知道她的喜好,他请教了不少朋友。大多给出的意见都是寻常姑娘爱去的地方。
沈挽每每都会应邀而去,也未展现出一丝不耐烦。
看似什么都不介意,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提起过兴趣。
一个人真正热爱的模样,是藏不住的。
他很喜欢看她这般双眼闪烁着光芒的模样。
他的整个世界都跟着光芒万丈了。
见许千树一直不说话,沈挽有些不好意思了,问他:“我是不是有点烦?你好像……不太喜欢这里的样子。”
进到地下酒吧后她就怕许千树不喜欢那里,有意无意地观察过他好几次。
他虽未表现出厌恶或不耐烦,但好像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嗨起来。
许千树见她小心翼翼的模样,笑道:“不会,我很喜欢这里,也喜欢听你说这些。”
翻译过来就是,不论和你什么,我都喜欢。
沈挽自然没听出话外之意,见他没有不喜欢,开心地弯起眸子。
许千树问她:“那你呢,为什么喜欢这些?”
大概是觉得有些冷,沈挽两只手缩进皮衣的袖子里,模样憨态可掬。
她歪头想了想:“你不觉得他们的音乐有一种让人忘却烦恼的魔力吗?这里的音乐是自由的,是反抗的,不就是我们生而为人,在追求的东西吗?”
许千树默了默,似乎是在思考她在说的话。
沈挽仰头望他,给他解释:“我家里管得比较严,我也不是那种很乖的性格。小时候有很多想做的事,我父母都不准我做。我一直觉得很压抑。
“高中的时候偶然在电视里看到一个关于摇滚乐的记录片,就爱上了。虽然有很多事情我做不了,可听音乐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她嘻嘻笑了一下,可笑容里却难掩失落。
四周逐渐落入安静。
整齐排列的路灯将地面照得发白。
沈挽沿着马路牙子想要走得笔直,最终还是没了耐心,蹦跶两下,故意歪歪扭扭地走出一条曲线。
不知过了多久,许千树清朗的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响起。
“挽挽,以后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