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身边,伸手脱下他的西装外套,又解开他衬衫最上方的两颗纽扣。
许千树很喜欢穿那种花哨的衬衫,但这种衬衫穿在他身上不但不显轻浮,反而衬出他那股风流贵雅的气质。
沈挽帮他简单地改了个造型,虽然也没有那么“朋克”,但总比他穿一身西装笔挺去听地下乐队要好了不少。
沈挽对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挽住许千树的手,笑眯眯道:“走吧。”
沈挽带着许千树穿过楼梯走到地下,有一条狭小的走廊。走廊两旁的墙皮已经脱落了不少,墙上用喷漆画满了涂鸦。
走廊里只有一盏白炽灯悬在头顶,散着幽幽的光芒。屋里隔音效果不好,灯随着旁边那扇铁门背后的音乐声慢悠悠地晃动着,吱呀作响。
走廊里顿了几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年轻人,看到沈挽,几个人似乎很熟络地和她打了招呼。
一群人寒暄几句,沈挽带着许千树进了旁边那扇铁门。
铁门打开的那瞬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倾泻而出。
屋内灯光昏暗,只有简易搭起的那个舞台上的一排彩灯朝四周角落照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束,穿透屋中缭绕的烟雾。
台上的乐队卖力地演唱,台下一群人拥挤在一起,情绪高涨地随着台上的乐曲呐喊、欢呼。
许千树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沈挽拉着混入人群。
沈挽自然而然地融入气氛之中,随着人群一起呐喊欢呼。
许千树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地,一时有些不适应,不自觉地皱了皱眉。
主场撕心裂肺的声音混着振聋发聩的音乐从两旁的音响传来,音响设备简陋,压根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可周围的人浑然不觉似的,情绪依旧高涨。
许千树歪头打量了眼身旁的沈挽。
沈挽专注得听着演出,眸中闪烁着亮光,是他从未见过的意气风发。
大抵是被她感染,胸腔中有一股异样的情绪涌动。震耳的音乐仿佛像是活了一般,带有令人震撼的生命力。
许千树不再走神,将注意力重新放在舞台中央的乐队上。
……
演出后有个派对,沈挽和朋友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
许千树和其他人不认识,本想站在一边等沈挽。不想她的朋友大多热情好客,并不排斥有陌生人加入,拉着他也喝了几杯。
有说有笑地闹到凌晨两三点,几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别。
繁华散尽,只剩清冷。
路上已无其他行人,只有他们两个人慢悠悠地顺着马路走。